擴大高中職及五專「免試入學」實施方案 (十二年國教先導計劃) |
免試入學
推動目標 |
1.發展學生多元智能,紓緩學生升學考試壓力。
2.發揮教師教學專業能力,提高教學與學習品質。
3.發展學校辦學特色,增進學生適性學習與發展。
4.全面關照不同地區學生,縮短城鄉教育落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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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試入學
辦理原則 |
一、學生主體:以學生為學習主體,給予每位學生同等的關懷和尊重,提供適性及優質之教育機會。
二、多元適性:學生依性向、興趣、志願、或在校學習各項表現等做為其進路發展之依據。
三、就近入學:高中職和五專考量學校地理環境等因素,優先提供鄰近國中免試入學名額。
四、保障弱勢: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考量區域城鄉落差、文化不利及弱勢族群等因素,規範轄屬高中職及
五專優先提供免試入學名額,保障偏鄉國中學生或弱勢學生升學權益。
五、因地制宜:各區得採取一種或兼採數種不同入學模式,並得經各該地方政府及相關團體同意後全面辦
理學區免試入學。
六、漸進彈性: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考量教育資源,漸進提高免試入學比率或名額,穩健逐步推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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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期程
VS
實施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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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實施方案分為三個期程漸進推動,各期程及免試入學比率規劃如下:
一、宣導推動期:99學年度到100學年度
1.各公立高中:免試入學名額以核定招生名額的 5-35%為原則。
2.各公立高職:免試入學名額以核定招生名額的 5-35%為原則。
3.各公私立五專及私立高中職:免試入學名額以核定招生名額的35%為原則。
二、擴大辦理期:101學年度起
1.各公立高中:免試入學名額占核定招生名額的 40%以上為原則。
2.各公立高職:免試入學名額占核定招生名額的 60%以上為原則。
3.各公私立五專及私立高中職:免試入學名額以核定招生名額的 70%以上為原則。
三、全面實施期: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實施,各區全面推動(30%可採考試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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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1.部分學校因發展特色及實際需要,得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同意後,彈性調整各期程免試入學比率。
2.100學年度各招生區名額比率應較99學年度提高3成以上。
3.免試及申請入學招生名額比例,各公立高中40%;公立高職60% ;私校70%以上。
※.以上為12年國教、免試入學預定比例原則,實依各年度現況調整詳閱政府單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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