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會考成立源由
112年國中教育會考係依據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為瞭解及確保國中畢業生學力品質,辦理「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簡稱教育會考),作為我國國中畢業生學力檢定之機制。
入學考試的變革是教育改革的重要環節。而入學考試的變革必須在「降低壓力以活化學習」和「確保品質以維持競爭力」兩個目標之間求得平衡。教育會考將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改革過程中,扮演適度降低壓力和維持競爭力的角色。
自民國99年開始推動的擴大免試入學方案,雖適度舒緩學習壓力,但缺乏瞭解透過免試入學管道進入後期中等學校之國三學生學習成效的機制,此種情形至103 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正式實施時將更形明顯。然而,無論從國家的教育責任、學生和家長瞭解學習進展的權利、高中職端知悉學生先備知能的需求,乃至緩解學生分分計較的競爭壓力等面向來看,以教育會考作為我國學力檢定的機制,將能發揮實質的功效。具體而言,國中教育會考的目的有下列四項:
一、降低考試壓力,活化學生學習。
二、檢視學生學力,確保學習品質。
三、回饋學習成果,強化適性輔導。
四、提供學力資訊,俾利因材施教。
教育會考將藉由各科成績等級減少(分為3等級)來達到適度減低考試壓力的目的;並藉由標準參照的作法達到學力監控與提供具體學力訊息的目標。
由於教育會考與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以下簡稱國中基測)之考試目的與用途並不相同,因此考試功能、計分方式、考試科目、考試題型、辦理時間及結果呈現皆不相同,下表為教育會考與國中基測比較表,提供參考。
教育會考與國中基測比較表
項目 | 教育會考 | 國中基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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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源依據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 | ||
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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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測對象 | 全體國三學生 | 全體國三學生 | ||
辦理時間 | 預定自民國103年起每年5月舉辦1次 | 民國90年∼100年每年舉辦2次 民國101年改為舉辦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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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 依據 |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能力指標 | 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能力指標 | ||
科目 | 國文、英語(包含聽力)、數學(包含非選擇題型) 、社會、自然及寫作測驗 |
國文、英語、數學、社會、自然及寫作測驗 | ||
題型 | 選擇題與非選擇題型 | 選擇題型 | ||
測驗難度 | 難易適中 | 中等偏易 | ||
計分方式 | 標準參照 | 常模參照 | ||
結果呈現 | ※.國文、英語、數學、社會及自然評量結果分為精熟、 基礎及待加強3個等級;寫作測驗分為一至六級分。 |
※.除寫作測驗為標準參照之六級分制外,其餘均以量 尺分數計算。 ※.5科最高分為80分,寫作測驗12分,總分為412。 |
註:英語科聽力題及數學科非選擇題,在103年不納入成績計算,104年起正式採計。
自民國103年起實施的教育會考,規劃於每年5月擇一周六、日實施,為期2天,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臺師大心測中心)負責命題、組卷、閱卷與計分,以達公平客觀並實踐國家課程目標。教育會考重要事項之審議、協調及指導,由教育部、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與臺師大心測中心組成教育會考推動會負責,教育會考推動會下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統籌全國試務工作,並由各直轄市政府輪流辦理為原則。考區試務工作,則由考區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並得委由考區所在地之學校設教育會考考區試務會辦理之。